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小洋河流域黑臭河道整治项目大洋跃进河清淤工程招标答疑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5-02 10:14:54    文字:【】【】【

关于小洋河流域黑臭河道整治项目大洋跃进河清淤工程招标答疑

1.原招标文件P13页14.3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14.3.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14.3.3市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14.3.4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现修改为:

14.3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14.3.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为复印件)

14.3.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新版合格证可为复印件)

14.3.3市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原件)

14.3.4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7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4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