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淮海有限公司两条日产100吨大米生产线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对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淮海有限公司两条日产100吨大米生产线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5万元;
3.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一、第一次支付:自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供方收到需方定金后,需方定金即自动转为货款;
二、第二次付款:在供方交货前的七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三、第三次付款:在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4.第3章“评标办法”第 2.2.1投标报价(60分)修改如下:
招标人按下列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确定评标基准价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7家且小于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或等于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确定基本分为 59分,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来计算报价得分。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修改为: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南京建淳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