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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一期)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5-27 08:47:28    文字:【】【】【

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一期)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一期)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民委员会,本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补助,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界牌镇周庄村境内,S327路东侧。

2、工程规模: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一期)正式用电,工程造价约169万元。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6月5日前,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7月底前完成。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主要包括综合控制(分接)柜、电能表(分接)柜、1kV电缆、窨井、拉管、路灯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任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8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20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志东,电话:13851092607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特殊说明事项

6.1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2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人: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民委员会

 址: 滨海县界牌镇周庄村

  人:  郭学军

   话: 1396191769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2002

  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2019年5月27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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